• 1
  • 2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机构设置
武装部·保卫部治安科工作职责

发布人:hxq  发布时间:2011-11-11   浏览次数:370

1.负责保安人员、临时工保卫人员、校卫队员的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

2.根据部门工作要求,布置内勤、外勤等工作,督促检查科室人员落实各项工作。

3.负责定期组织科室人员对校园内的重要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治安、交通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4.负责组织人员处理校内一般性案件,协助公安部门处理重大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5.协同部门其它科室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拟定相关的治安、交通等安全处置应急预案。

7. 负责校内流动人员(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

8. 完成学校和部门安排的值班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福建理工大学武装部·保卫部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 | 邮编:350108 | 电话:22863215 | © 2013-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 技术支持: QQ:8087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