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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人:保卫处  发布时间:2009-09-15   浏览次数:716



一、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消除,炉灶油垢常请洗,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二、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他厨务,或与人聊天。工作时切勿抽烟或将未熄灭的烟蒂随便放置。

三、易爆危险物品,不可靠近火源,例如酒精、汽油、煤气钢瓶、火柴等不可放置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

四、用电烹煮食物,须防水分烧干起火,用电切勿利用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项电器。

五、定期对线路检查,外部绝缘体破裂或插座头损坏,应立即更换或修理;发现电线走火时,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以防导电。

六、使用煤气炉、煤气管线,勿靠近电气线路或电源插座装置。炉具及钢瓶未经检验合格者,不可采用。

七、用煤气钢瓶不可横放,管线及开关不可有漏气现象。点火及熄火须正确操作,以防煤气外泄,引起火灾或中毒。

八、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检查电源及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确实关闭。防火检查不可遗忘,以防万一。

九、万一起火,要立即熄灭,并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前,自己要先抢救。油类起火最好是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来扑灭。

十、平时注意对食堂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救灾常识,训练大家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器及消火栓非火灾不得挪用。

十一、消防通道禁止堆放杂物,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保卫处200991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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