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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治理的通知

发布人: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3-12-16   浏览次数:118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街公安分局有关通报,近期在大学城地区高校及周边发生了多起因无证驾驶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多名学生受伤。现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和电动车在我校园内行驶有增加的趋势,为切实加强校内的道路交通管理,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我处从即日起对校园内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和电动车进行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大师生员工于12月25日前,对现有的 “证照不全”(牌照、行驶证、驾驶证)摩托车、无牌电动车自行处理。

二、自12月25日起,学校保卫部门将会同辖区公安部门对“证照不全”摩托车、无牌电动车进行全面清理整治,设点盘查,消除校园交通安全隐患。

三、凡“证照不全”的摩托车、无牌电动车严禁进入校园。

四、对不听劝阻、强行在校园内行驶的“证照不全”摩托车、无牌电动车,学校保卫部门将对车辆予以暂扣,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五、在校园内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应严格遵守校园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规定,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严禁鸣按喇叭,乱停乱放。违章者,保卫处将对其车辆暂扣,本校师生按校园交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外来人员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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