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防洪防台风工作,有效地预防台风、洪水和风暴等自然灾害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工程学院防洪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并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在学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以防为主、常备不懈、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充分调动全处人员和保安队伍、学生卫队力量,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维护学校安全和校园正常秩序。
二、组织机构
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防洪救灾期间学校的安全保卫和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林 文
副组长:王耀先
成 员:何小强 林 忠 夏孝清 刘金煌 王兰波
三、主要职责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抗灾期间的校园治安秩序,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具体负责人:王兰波、叶立挺(北区);夏孝清、陈 杰(南区)。
2.协助学工处做好危险地带学生疏散、转移、解救工作,组织危险地带的其他人员疏散、转移、解救工作。具体负责人:何小强、刘金煌。
3.会同后勤处严密监视各山体、边坡的地质稳定情况和围墙、挡土墙,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具体负责人:王兰波。
4.负责大门、道路控制和校内水体、防洪沟渠的警戒和监测。具体负责人:孙 宇(南区)、陈玉林(北区)。
5.浦东校区防洪防台工作由林 忠、马 骏负责。
6.总负责人:林 文、王耀先。
四、应急工作程序
1.在接到学校的部署、通知或获得有关部门预报的洪水或暴雨情况后,处领导即电话通知全处人员迅速到位,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校区大门、道路控制和水体、校内防洪沟渠的警戒和监测等各项工作。
2.严密注视水情,加强对校区大门、道路控制和水体、校内防洪沟渠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校指挥部报告。
3.切实加强领导,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反应迅速,确保安全。
4.根据汛情监测情况,及时向校指挥部提出采取校内人员转移、停课和基建工地停工、工人撤离等措施的建议,避免事故的发生。
5.灾情解除后,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被淹的校园建筑物和设施进行检查,防止次生事故发生,以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