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内外来人口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4
发布者:hxq
闽工院〔2014〕保2号
关于做好校内外来人口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外来人口管理规定(试行)》和辖区公安机关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校园治安管理,准确掌握我校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需对我校旗山校区校内外来务工人员的暂住信息进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1.租赁校园商业网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外来人员,且暂住在校内的;
2.学校食堂聘用的外来人员,且暂住在校内的;
3.校内物业管理公司聘用的外来人员,且暂住在校内的;
4.校内部门或单位聘用的外来人员,且暂住在校内的;
5.来校借读、培训、进修的外来人员,且暂住在校内的;
6.学校借调人员、来校进行科研、技术协作人员,且暂住在校内的;
7.其他无福州市(闽侯县)常住户口、暂住期超过一个月的人员。
8.在校内从事建筑业的施工人员,由基建处或后勤处负责登记和管理。
二、填表注意事项
1.各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登记,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外来人口信息登记表》及《福建工程学院外来人口统计表》。
2.填表要求:“户籍地址”栏按身份证上地址填写。“照片”栏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审批”一栏由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每名外来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登记办法
1.聘用外来人口的部门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暂住信息登记申报工作。
2.来校借读、培训、进修人员的外来人员由主管单位负责申报暂住登记。
3.各部门单位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本部门单位填写的表格汇总后,审批签章报送至保卫处,并用电子版报送至(邮箱:rambo-w@fjut.edu.cn)。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2863215。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外来人口信息登记表》
附件2:《福建工程学院外来人口统计表》
保卫处
2014年3月24日
附件1 | |||||
福建工程学院外来人口信息登记表 | |||||
姓名 | 出生日期 | 相片(一寸彩照) | |||
性别 | 民族 | ||||
身份证号码 | |||||
户籍地址 | |||||
所在部门单位 | 暂住地址(x区x楼x室) | ||||
来校时间 | 联系方式 | ||||
从事职业 | 申报日期 | ||||
暂住理由 | |||||
部门单位审批 | (签章) | 保卫处意见 | |||
备注 |
附件2 | ||||||
福建工程学院外来人口统计表 | ||||||
部门单位(盖章):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码 | 民族 | 户籍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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