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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3-11-21

发布者:保卫处



一、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要经常检查,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

三、在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震动、撞击、重压、倾斜和摩擦。

四、遇水易发生易燃、易爆的化学物品,不准放在潮湿或易积水、漏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容易引爆的化学物品,要存放在阴凉地点。

五、存放地点要按有关规定存放,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六、责任人要认真做好领用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