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五一”节长假将至,为认真做好学校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抓好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二、在节日前要组织开展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解决。
三、要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要做好交通、溺水、防火、防盗、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要加强师生的法制教育,严禁参加赌博、非法传销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等违法违纪活动。
五、在校外实习或节日期间不在宿舍居住的学生,应将电脑及贵重物品妥善寄存保管。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人。
六、节日期间如要在校园内组织大型活动,需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并报保卫处备案。节日期间不组织学生到校外集体活动。
七、节日放假前,各部门要认真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的门、窗、锁是否完好,并关好门和窗;检查电源插头和水源龙头是否已切断或关闭。办公室、实验室的重要设备和仪器要注意妥善保管。
八、保卫处将在4月29日进行全校安全检查,希望各部门积极支持配合。
保卫处
200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