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内外来人员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2
发布者:hxq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外来人口管理规定(试行)》和辖区公安机关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校内外来人口的管理,创造良好的校内安全环境,学校拟对旗山校区外来人口暂住信息进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1.租赁校园商业网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外来人员,且暂住在校内的; 2.学校食堂聘用的外来用工人员,且暂住在校内的; 3.校内物业管理公司聘用的外来人员,且暂住在校内的; 4.校内部门或单位因工作需要聘用的外来人员,且暂住在校内的; 5.来校借读、培训、进修的外来人员,且暂住在校内的; 6.学校借调人员,来校进行科研、技术协作人员,且暂住在校内的; 7. 其他无福州市(闽侯县)常住户口、暂住期超过一个月的人员。 8.在校内从事建筑业的施工人员,由基建处或后勤处负责登记和管理。 二、填表注意事项 1.以单位(部门)为单位组织登记,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外来人口信息登记表》及《福建工程学院外来人口信息统计表》。 2.填表要求:“户籍地址” 栏按身份证上地址填写。“照片”栏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部门审批”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3.外来人口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登记办法 1.使用外来人口的单位(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申报暂住信息登记。 2.来校借读、培训、进修人员的外来人员由主管单位负责申报暂住登记。 3.各单位(部门)于2012年5月30日前,将本单位填写好的表格汇总后,审核签章后报送至保卫处(南区田家炳楼二楼),并用电子版报送至(邮箱:ljq@fjut.edu.cn)。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22863215。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外来人口信息登记表 2.福建工程学院外来人口信息统计表 保卫处 201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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