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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2-06-07   浏览次数:111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210)精神,今年毕业生预征工作已经启动,为切实做好今年我校毕业生预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预征报名的对象和条件

1预征对象:2012届毕业的本、专科男性毕业生。2012女性毕业生不参加网上预征报名,可在冬季征兵时在“女兵征集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报名应征。

2、报名条件:大专毕业生年龄不大于23 周岁、本科毕业生年龄不大于24周岁;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小于50公斤;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其他各项身体条件要求符合征兵规定。

二、网上预征报名的时间和程序

167日—625日。各院系组织男性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http://zbbm.chsi.cn),进行网上预征报名,在线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申请表》)

2625日—630日。各院系对《登记表》中“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一栏出具鉴定意见并由分管副书记签名后,将《登记表》交校武装部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学工部、计财处对《申请表》中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

371日—75日。校武装部配合兵役机关做好预征报名对象的政治初审,审核后在《登记表》和《申请表》上加盖兵役机关公章交还各院系发给学生,作为今年冬季征兵优先征集的凭证。

三、入伍预征工作要求

1、要广泛发动,充分调动毕业生预征报名积极性。各系要抓紧毕业生离校前的有利时机,开展形式多样、丰富生动的宣传动员活动,大力鼓励和组织符合条件的2012应届毕业生上网报名。各院系参加预征报名的应届毕业生人数一般不低于本院系应届毕业男生人数的5%

2、要精心组织,落实各项征集工作要求。各院系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严谨细致地做好应届毕业生预征登记、应征入伍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审核等有关工作,切实把政策落实到位。

3加强衔接,做好预征对象离校前后相关工作。各院系做好离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的联系工作,要针对预征对象离校后处于学校和兵役机关管理的空白地带的情况,在毕业生离校前掌握预征对象的有效联系方式,冬季征兵开始后逐个通知提醒他们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校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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