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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人:hxq  发布时间:2018-08-31   浏览次数:199


福建工程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修 订)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

福 建 工 程 学 院

20134









一、总则…………………………………………………………(3

二、学校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4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8

四、应急保障……………………………………………………(10

五、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2

六、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8

七、校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4

八、校园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8

九、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0

十、附则…………………………………………………………(35

十一、附件一……………………………………………………(36

十二、附件二……………………………………………………(40









一、总则

(一)本预案编制的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妥善处置我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处置体系,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降低我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可能造成的危害,保证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福建省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编制。

(二)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及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三)应急处置工作的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校应急领导小组要与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做到反应快速,判断准确,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校园突发事件,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应急领导小组及下属分支机构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任务内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制定应急预案,并确保实施。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坚持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随时做好应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理工作,强调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调查,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争取把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和社会秩序的混乱。

4.加强教育,依法处置。处置突发事件时,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积极运用教育的方法、疏导的手段,多做思想政治工作,遵循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引导师生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思想,及时化解矛盾,慎用强制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四)级别划定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程度、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损失、可能蔓延的趋势等要素,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二、学校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福建工程学院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1.校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校党委书记

校 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常务)

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其他校领导

成员单位:办公室、监察审计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处)、武装保卫部(处)、人事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产业管理处、校工会、校团委、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国脉信息学院、软件学院、海峡工学院等单位。

2.校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本校范围内的各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下达工作任务,并负责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及省委、省政府相应主管部门报告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及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在上级部门的指挥、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件。

3.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成员部门业务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参与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预案或工作方案。参与涉及本部门工作范畴内有关问题引发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成: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办公室。

主 任: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武装保卫部()、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宣传部主要负责人

5.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办公室挂靠学校办公室,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意见和具体措施报校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学习和推广校内外应急处置的经验。完成校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校级相应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指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与特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1)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涉及到我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请愿等突发事件;涉及学校师生的集体罢教、罢课、罢餐、绝食、聚集、静坐、上访和封堵交通等突发事件;发生在校园内的打、砸、抢、烧事件;校外人员围堵校门、冲击学校教学、科研和办公室场所、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等突发事件;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严重暴力伤害、群殴等导致师生伤亡的治安和刑事案件;针对学校师生制造的绑架、纵火、凶杀、投毒、爆炸等各类恐怖事件;针对学校师生的渗透破坏事件;在校园内进行的非法传教以及外籍和港、澳、台师生未经批准举行的政治性活动;其他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2)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组成

组 长:分管宣传工作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学生工作部(处)、武装保卫部(处)、宣传部主要负责人

成 员: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团委、后勤管理处、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3)工作职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涉及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别和级别,与校园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决定必要时成立处置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调查组,及时前往事发现场指挥、敦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督查事发单位、部门处置工作;及时收集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报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和修订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学生工作部(处)牵头负责的有:涉及到我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请愿等突发事件;涉及学校师生的集体罢教、罢课、罢餐、绝食、聚集、静坐、上访和封堵交通等突发事件。

武装保卫部(处)牵头负责的有:发生在校园内的打、砸、抢、烧事件;校外人员围堵校门、冲击学校教学、科研和办公室场所、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等突发事件;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严重暴力伤害、群殴等导致师生伤亡的治安和刑事案件;针对学校师生制造的绑架、纵火、凶杀、投毒、爆炸等各类恐怖事件。其他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宣传部牵头负责的有:针对学校师生的渗透破坏事件;在校园内进行的非法传教以及外籍和港、澳、台师生未经批准举行的政治性活动。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1)事故灾难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及周边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组成

组 长: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武装保卫部(处)、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成 员:办公室、基建处、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产业管理处、人事处、教务处、工会、计划财务处、现代教育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3)工作职责:建立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检测预警机制及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类公共事件;对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等事宜;对一般校园事故灾难类公共事件,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重大和特大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在接到报告后要尽快派员赶赴现场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建立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根据情况决定动用专项资金及使用资金的数额;及时收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报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和修订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武装保卫部(处)牵头负责的有: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及周边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的有: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并可能对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有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校园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组成

组 长: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成 员: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宣传部、武装保卫部(处)、工会、人事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3)工作职责:由后勤管理处牵头,在省卫生厅的指导下,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指导和组织各单位、部门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各单位、部门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报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和修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1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对学校及师生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事故。

2)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组成

组 长:分管后勤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成 员:办公室、武装保卫部(处)、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工会、业管理处、基建处、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负责人

3)工作职责: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在上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各单位、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5.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1)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2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组成

组 长:分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

成 员: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3)工作职责:由宣传部会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牵头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指导各单位、部门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决定必要时成立处置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专项调查组,适时开展应急处置和善后恢复工作;督查事发单位、部门的处置工作;及时收集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报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和修订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应急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或部门,要在发现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时间立即向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中层干部值班室报告;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事发后2小时内报告省教育厅。

2)准确:信息报告的内容要客观翔实、全面准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缓报。

3)直报: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现场人员可越级直接报校相关职能部门或校领导。

4)续报:如突发事件的情况发生变化,有关部门要及时向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续报情况。

2.应急信息报送机制: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学校中层干部值班室(电话:0591-22863212全天候值班)接到报告,要立即向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报告,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电话报告校应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并按照相关预案开展工作,一定要保持与事发地的电话联系。校应急领导小组一接到报告,按照事故等级立即组织进行相应处理,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校应急领导小组的意见,立即电话报告省教育厅,重大信息同时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事发单位或部门要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立即编发信息专报,利用内部传真或保密网络等载体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应急信息报送内容

1)收报信息: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财产损失以及人员伤亡等现场情况。对国家安全与社会安全和稳定的威胁程度及事件发展趋势等。

2跟报信息:应包括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续报信息:应包括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事件发展事态跟踪、处置过程和结果;在事件处置结束后,报送事件的评估结果与处置总结以及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4.信息报送流程图:(见附件二)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明确职责措施。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开展培训演练。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践能力。

3.落实应急设施。做好应对校园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校园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具体预警行动。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三)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确需公开报道的,按上级统一部署,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校宣传部,安排好信息发布工作。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

四、应急保障

(一)预案保障

建立和完善各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紧密结合预案,积极开展经常性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和演练,使其熟练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要对预案作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二)信息保障

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三)物资保障

要结合实际,加强对学校应急物资储备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与师生的必需生活、医疗救助、通信、交通运输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四)队伍保障

学校成立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着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应急工作队伍,配备专职应急管理工作干部,在条件、装备和经费上给予支持和政策倾斜。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成员组成。预备队主要由武装保卫部(处)、后勤管理处、医疗卫生所和学工部(处)等部门人员组成。

要不断壮大维护学校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加强对维护学校稳定、应急处置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工作队伍的培训与管理。

(五)科普保障

积极推进应急科普知识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学校定期分层次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水平和应急避险技能。

(六)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资金纳入学校财政统一预算。学校保证提供必要的资金。

五、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分级标准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参照《福建省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我校实际出发,根据校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和紧迫的程度、形成的规模、影响的范围、行为方式激烈的程度、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等级。

1.一般(IV级)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

1)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人员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社会影响和关注程度不高。

2)单个校园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出现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

3)事件处于可控范围,师生情绪平稳,学校秩序正常。

4)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一般对待的事件。

2.较大(Ⅲ级)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

1)校园内单个突发事件形成群体性反应,存在过激行为,事态有扩大趋势,可能引发连锁反应。

2)事件造成社会影响较大,社会关注程度较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反应。

3)单个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明显过激言论,网上出现串联和煽动性信息。

4)发生在学校内的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5)事件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6)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较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3.重大(Ⅱ级)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

1)师生手机短信、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

2)事件的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引起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反应。

3)发生在学校内的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事件。

4)校内发生的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3人及以上、10人以下受伤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质等刑事案件。

5)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存在明显过激行为,师生反应强烈。

6)学校出现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

7)学校已经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的群体性事件。

8)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4.特别重大(Ⅰ级)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

1)事件影响恶劣,社会高度关注,新闻媒体和网络普遍报道和传播,师生情绪出现连锁反应。

2)校内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不同地区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3)聚集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发生大规模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4)发生在学校内的500人以上的,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冲突、械斗等群体性事件。

5)校内发生的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受伤的杀人、爆炸、纵火、毒气、绑架、劫持人质和投入危险物质等重大刑事案件。

6)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甚至瘫痪,师生反应十分强烈。

7)事件政治影响恶劣,威胁国家安全,影响国家国际形象,破坏民族安定团结等。

8)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别重大事件对待的事件。

对一些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理,不受上述标准限制。要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二)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和预警机制

1.信息收集重点:要经常排查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情分析,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除及时监测并上报各类事件信息外,要重点排查并掌握以下预警性信息:

1)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涉及国家主权、民族情感和民族利益事件在学生中引发的反应。

2)敏感时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日、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网络舆情。

3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涉及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

4)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非法传教、邪教事件等各类政治性敏感问题。

5)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恐怖事件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及可能引发的问题。

6)因学业、心理等问题引发的学生偶发事件及可能带来的问题。

7)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各类信息。

2.信息处理机制:

1)坚决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各单位、各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再报告校应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失当,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2)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接报事件信息后,负责汇总、分析和研判事件发展态势,并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再报正副组长;较大(Ⅲ级)以上事件,按照领导的意见,立即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提请协助和支持。及时掌握突发事件发展、蔓延、变化趋势的信息。

3)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省委宣传部、外宣办等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信息,与省网安办、省通信管理等部门沟通情况,提请其在宣传教育、加强互联网监控等方面予以协助和支持,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信息发布办法:

1)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中办发[2008]22号)规定执行,依法开展报道。

2)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涉及重要、敏感问题的,要及时向省委宣传部、外宣办等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报送,请其予以审定。

3)针对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谣言、传言,要迅速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监控。对恶意攻击党和政府、散布谣言和虚假信息、严重妨碍事件处置等有害信息,及时封堵和删除,坚决防止有害信息传播。必要时与省网安办、省通信管理等部门沟通,提请其予以协助和支持。

5)发布社会安全类事件相关信息,要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并按照有利于稳定的原则严格把握。

4.预防预警行动:全面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工作,掌握师生思想动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根据维护稳定形势和预警信息类别,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置校园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必要的演练活动,提高处置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具体见“预防预警行动”部分中的内容。

(三)应急响应

1.一般事件(IV级)的响应:一般事件(IV级),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将情况按照信息报送流程上报。

2.较大事件(III级)的响应:较大事件(III级)发生后,在校党政、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在IV级响应基础上,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指导事发单位、部门开展处置工作;随时关注并掌握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并将情况按照信息报送流程上报。

3.重大事件(II级)的响应:III级响应的基础上,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立即启动II级响应,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工作组及时深入事发地,指挥、敦促和调查,采取措施,化解矛盾,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1)在事发地成立现场指挥部,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任现场指挥,负责决策指挥,处置群体性聚集事件;派出工作人员在敏感区域分别成立工作点,及时防范和处置随时可能出现的群体性聚集事件。

2)有关党团组织和广大教师、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外教或留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和留学生采取保护措施。

3)要做好新闻报道及新闻管理工作。

4)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部门开展形势会商,为应急处置决策提供依据;做好学生一旦出校游行的路线划定和外围控制准备。

5)提请公安部门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进行严格控制和监视。

4.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响应:

1)在II级响应的基础上,在校党政、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启动I级响应,指导相关单位、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2)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的指挥决策下,做好现场指挥分配的工作和任务,靠前指挥。

3)密切跟踪和掌握事态发展,综合分析事件起因,对事件进行及时、准确的定性。学校特大群体性事件引发连锁反应,必要时,可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报请省委、省政府,启动福建省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社会安全类事件报道要严格审批。要做好新闻报道和新闻管理工作,有力引导舆论,把握主动性,坚决防止炒作。按照有利于维护稳定的原则,加强网络信息的管理,坚决封堵有害信息和行动性信息。

5)对于学生群体性事件,要组织各级党团组织和广大教师、辅导员和学生骨干坚守在第一线,开展教育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缓和矛盾冲突,为尽快平息事件创造条件。重点做好群体性事件中带头人员的工作,必要时由公安机关果断带离现场。加强有关调查取证和资料留存工作。

6)对于已经形成游行的,配合公安机关组织力量全力进行疏导控制,尽全力控制在原地,劝返回校内。对于一时难以控制的,游行路线要全力避免经过敏感区域和学校,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在游行活动的最终聚集区,要组织充足力量全力做好学生的劝返、接回工作。

(7)对于造成校内师生严重伤亡和严重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的事件,要组织力量在第一时间救助伤员,抢救人员生命,安抚师生心理,稳定师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8)对于已近出现连锁反应的事件,要做好工作,切断学校之间的串联,化面为点,化整为零,逐个处置。

9)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福建省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四)善后恢复工作重点

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校园政治性群众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2.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严重暴力伤害、意外事故造成师生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案件;安抚其他师生心理,稳定师生情绪。对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属于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校园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涉及与师生切身利益有关的政策需要调整和完善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出相应政策调整和完善。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和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后勤社会化改革、校办企业改制中的人员安置问题。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师生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的权益,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4.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加强调查和评估:事件结束后,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起草总结分析报告,经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后报教育厅。

六、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福建省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将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出事件按严重程度,从低至高分为IV—I级。

1.一般事件(IV级):对个体遭受的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难。

2.较大事件(III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3.重大事件(II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4.特别重大事件(I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校园火灾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学校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正副组长及事发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向消防队伍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发生。

3)抢救伤病员,配合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及时采取果断措施,组织人员疏散、转移重要财物,封锁火灾现场、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5)解决好师生员工等受灾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居住困难问题。

2.校园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构筑物)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构筑物)安全事故,要迅速启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学校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正副组长及事发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2)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采取果断措施组织人员疏散和封锁现场,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迅速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有效措施,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预防继发性危害发生。

3.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周边水面湖面多,救援部门为武装保卫部(处),要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2)发生校园水面溺水事故,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正副组长及事发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科学地救援,避免造成继发性死亡;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

4.校园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预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学校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正副组长及事发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救援,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3)迅速开展现场救护工作,做好人员疏散工作,控制局势,制止拥挤;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援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5.校园爆炸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学校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正副组长及事发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

2)积极做好人员疏散工作,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及时封锁和保护爆炸现场,设置安全隔离带,确保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及次生事故发生。

4)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搜寻人证、物证。

6.校园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置办法

1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学校应急预案。

2)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或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学校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正副组长及事发单位负责人,及时赶到事发现场,同时设置污染控制区。

3)积极协同政府专业部门的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迅速进行调查,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4)要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应立即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

5)已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及时排除污染危害,防止危险品污染事故继发性发生。

6)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7)重大事故,按照校领导意见,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1. 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置办法

1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到学生或教职员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的,学校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正副组长及事发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单位求援、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

2)要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人证、物证。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和港澳台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上级外事和港澳台办公室。

8.校园大型文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或教职员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进行伤员抢救工作;学校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正副组长及事发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师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

9.学校组织学习、参观、考察等外出活动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置必要的应急设备。完善通讯系统,定期通讯联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活动信息。

2)发生安全事故,活动组织者要及时向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积极争取救助和开展自救工作。学校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故的性质,权衡事故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3)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援助。

10.校园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置办法

1)学校后勤各部门要做好学生宿舍、食堂、办公楼等重要场所和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等部门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要场所和重点部位要加强检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2)发生供水、供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校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正副组长及事发单位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3)学生宿舍、食堂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保护好现场,并联系当地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11.校办企业突发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校办企业应根据具体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2)发生突发安全事故,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正副组长及事发企业负责人要赶赴事发现场,坚决控制事态发展,积极投入救援工作,努力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认真做好善后工作,按照维护稳定的原则,处理所发生的安全事故。

12.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置办法

1)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报告。

2)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突发安全事故,防止事态扩大。

3)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13.校园突发事故处置中的其它有关注意事项

1)校园内发生灾难事故,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员工稳定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外事和港澳台办公室报告。

3)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4)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要防止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要妥善处置,避免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5)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停水、停电、切断燃气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漏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难的矛盾。

(三)善后与恢复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即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的正常秩序。

1.救助受伤人员。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稳定师生情绪。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安全。及时全面检查各项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杜绝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查明事故原因。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5.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6.关注安全状况。要对危房及其改造措施的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和监控;关注校园及其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映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当地政府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7.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师生自防自救,自我保护能力。

七、校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校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教育部《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

1.一般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IV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校园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IV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2.较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设区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市,区)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设区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县(市区)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发生在学校的经设区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重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市,区)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校园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发生在学校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学校周边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应在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方式: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2.一般(Ⅳ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事件发生后,事发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正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食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3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4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5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6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7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育厅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8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3.较大(Ⅲ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除按照Ⅳ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有死亡人员的,要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还应按照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4.重大(II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除按照III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应在校党委、行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按照信息报送程序报告事件进程。

5.特别重大( I 级别)校园突发卫生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

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除按照II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响应的应急措施外,按照信息报送程序报告事件进程。

(三)善后和恢复

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完成后,工作的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认真调查落实,追究事故责任

对所发生的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2.根据事件性质,做好善后工作

根据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加强宣传教育,整改卫生隐患

对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彻底清扫消毒,恢复正常秩序

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病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八、校园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校园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省政府有关《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教育部《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福建省校园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低至高分为Ⅲ级—Ⅰ级。

1.较大(Ⅲ级)事件

是指对人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2.重大(Ⅱ级)事件

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反应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自然灾害类应急处置工作组即进入预备应急期:

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部署督促检查落实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单位、各部门首先做好本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在学校党政、校自然灾害类应急处置工作组统一指挥下应急处置工作。

①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事件发生后,校自然灾害类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收集灾害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开展急救。

②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校自然灾害类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了解灾情,确定学校应急工作规模,安排有关部门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③Ⅰ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接到报告,自然灾害类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开始准备工作,及时了解灾情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工作。

2.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

在省市政府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自然灾害类应急处置工作组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3校园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恢复被毁坏的校园道路和有关设施。

4)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配合公安和武警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的管理。

5生及衍生灾害的防御。对受灾部门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加强监控,防治衍生灾害的发生

6)灾害损失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调查和评估。

7)应急资金。财务处随时做好应急资金的拨款准备。

8)接受必要的外援。

9)宣传报道。宣传部按照规定及时向师生员工发布灾情信息,加强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必要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新闻发布,介绍灾情,呼吁社会各界提供必要的援助。

(三)善后与恢复

校园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受灾学校正常秩序。

1.救助伤亡人员。做好在灾害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件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严格信息发布。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安全。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继发性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害事件调查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继发性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福建省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

1.一般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IV级)。校园网内出现对校园安全和稳定构成一定威胁,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为一般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Ⅳ级)。

2.较大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Ⅲ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Ⅲ级):

1)校园网信息系统中断运行造成较严重影响的。

2)校园网内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校园安全构成较大威胁。

3)出现通过校园网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信息、谣言等情况,对校园安全和稳定构成较大危害,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引起师生广泛关注的事件。

4)其他对校园安全和稳定构成较大威胁,造成较大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3.重大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Ⅱ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重大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教育事件(Ⅱ级):

1)出现通过校园网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信息、谣言等情况,对校园安全和稳定构成长大威胁,引发学生突发群众性事件,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较大影响,师生反映强烈的事件。

2)其他对校园安全和稳定构成重大威胁,造成重大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事件。

4.特别重大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1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教育事件(1级):

1)出现通过校园网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吧、涉密信息、谣言等情况,对校园安全和稳定构成特别严重危害,引发学校大规模突发群体性事件,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师生反映强烈并有过激行为的事件。

2)其他对校园安全和稳定构成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二) 校园网络和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机制

1.预防措施。学校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应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和减少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及其危害。具体措施包括:

1)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安排应急值班,确保到岗到位,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2)加强教育引导:全面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掌握师生动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3)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建立严格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网络管理、机房管理、保密协议等规定,通过培训等手段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

建立安全稳定的网络运行环境,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防护措施,有条件的单位要在校园网入口安装必要的检测系统,要定期对校园网进行网络漏洞扫描,实施检测局域网和关键信息系统。

重要信息系统要采用高可靠的设备,使用成熟稳定的系统与应用软件,进行必要的数据备份,采取有效地安全保护手段,及时进行系统更新并为系统打补丁,遵守安全规则,关闭不必要服务、账号,严格限制内部的访问权限,对关键系统实时动态监测。

建立严格的信息上网审查制度,有效阻止网上不良信息传播。主要环节包括:网络边界的访问控制,反垃圾邮件措施,WEBFTP服务器24小时实时监控,BBS内容过滤机制等。要不折不扣落实“用户名实名注册”和“BBS校内信息交流平台”两项措施。建立校园BBS实名用户数据管理系统。

2.监测预警。建立严格的信息报送机制,完善快速应急处置的信息处理机制。

3.预警响应。根据预警信息,各部门、各单位及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状况的监测,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三)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应急响应

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立即启动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相关人员24小时值班;密切掌握事件发展情况,及时向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组织专家组和应急技术人员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研究解决方案,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及时恢复受破坏信息系统正常运行,防止事件蔓延;对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网上不良信息传播;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在应急恢复过程中应尽量保留相关证据,对于人为破坏活动,应报当地公安、网安办等相关部门,开展侦查和调查工作。

2.应急处置措施:

1)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有害程序事件分为计算机病毒事件、蠕虫事件、特洛伊木马事件、僵尸网络事件、混合程序攻击事件、网页内嵌恶意代码事件和其他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分为拒绝服务攻击事件、后门攻击事件、漏洞攻击事件、网络扫描窃听事件、网络钓鱼事件、干扰事件和其他网络攻击事件,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做好应急流程处置,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直接实施控制;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

2)信息内容安全事件、信息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信息内容安全事件是指通过网络传播法律法规禁止信息,组织非法串联、煽动集会游行或炒作敏感问题并危害校园安全、学校稳定和师生权益的事件;信息破坏事件分为信息篡改事件、信息假冒事件、信息泄露事件、信息窃取事件、信息丢失事件和其他信息破坏事件。发生信息内容安全事件、信息破坏事件,宣传部协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

3)设备设施故障、灾难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设备设施故障分为软硬件自身故障、外围保障设施故障、人为破坏事故和其他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件是指由自然灾害等其他突发事件导致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网络运行过程中设备设施故障,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以上应急处置工作由现代教育中心负责。

遇供电相关紧急事件,根据停电时间、用电功耗、电池电能储备、供电管理部门信息、网络和信息运行情况等条件,现代教育中心协同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四)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保障措施

1.技术支撑队伍:加强学校网络应急小组队伍的建设,做好重大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技术支援工作,提高应对突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能力。

2.专家队伍:加强学校网络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科学决策中的作用,为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3.基础平台:加强学校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基础平台建设,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响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情报力量: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情报搜集能力建设,提高搜集掌握网络安全动向与态势的能力;建设网络舆情监控体系,为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工作提供情报支撑。

5.通信保障:宣传部、现代教育中心负责建立校园网接入用户的应急处置通信联络信息,及时更新联络信息,确保应急联络渠道畅通。

6.经费保障:学校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积极支持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基础平台建设、情报力量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开展。

(五)宣传、培训和演练

1.宣传教育:宣传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突发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网络和信息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宣讲活动。

2.预案培训: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的应急知识等列为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内容,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的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技能。

3.模拟演练:宣传部、现代教育中心每年组织落实重大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的演练,模拟处置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1级),提高实战能力,并根据应急处置演练中暴露的管理、协调和技术等问题,进一步检验和完善预案。

十、附则

(一)预案制定

本预案是本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单位、各部门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修订本单位、部门的应急预案。

(二)预案启动

本预案的启动实施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定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三)表彰与惩处

对于在各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鼓励和表彰。对保障不力、瞒报漏报事件,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预案修订

本预案由学校制定并负责解释。随着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和改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根据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修订本预案。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福建工程学院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的,依照本预案规定执行。










附件一:


(一)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仁华 校党委书记

蒋新华 校 长

常务副组长: 李天奇 校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林国强 副校长

成 员:柯瑞清 校纪委书记

张建勋 副校长

陈文哲 副校长

成员单位负责人:杨邦勇 办公室主任

黄兴灿 监察审计处处长

刘元芳 组织部部长

许丽平 宣传部部长

黄国铭 统战部部长

何 仕 学生工作部(处)长

赖张青 武装保卫部(处)长

余 明 人事处处长

侯根富 教务处副处长

杨守杰 计划财务处处长

郑旺材 基建处处长

林建安 后勤管理处处长

田建平 产业管理处处长

张 真 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陈 瑛 校团委书记

陈鼎宁 图书馆馆长

赖宏图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兰子霞 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王昆仑 国脉信息学院党总支书记

郑 磊 软件学院党总支书记

陈光耀 海峡工学院党总支书记

(二)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天奇 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何 仕 学生工作部(处)部长

赖张青 武装保卫部(处)长

许丽平 宣传部部长

成 员:杨邦勇 办公室主任

刘元芳 组织部部长

黄国铭 统战部部长

陈 瑛 校团委书记

侯根富 教务处副处长

林建安 后勤管理处处长

赖宏图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三)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天奇 校党委副书记

林国强 副校长

副组长:赖张青 武装保卫部(处)长

林建安 后勤管理处长

成 员:杨邦勇 办公室主任

郑旺材 基建处处长

许丽平 宣传部部长

何 仕 学生工作部(处)长

陈 瑛 校团委书记

田建平 产业管理处处长

余 明 人事处处长

侯根富 教务处副处长

张 真 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守杰 计划财务处处长

赖宏图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四)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国强 副校长

副组长:林建安 后勤管理处处长

成 员:杨邦勇 办公室主任

许丽平 宣传部部长

何 仕 学生工作部(处)长

赖张青 武装保卫部(处)长

张 真 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余 明 人事处处长

(五)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国强 副校长

副组长:林建安 后勤管理处处长

成 员:杨邦勇 办公室主任

许丽平 宣传部部长

侯根富 教务处副处长

 学生工作部(处)长

赖张青 武装保卫部(处)长

张 真 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田建平 产业管理处处长

郑旺材 基建处处长

陈鼎宁 图书馆馆长

兰子霞 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

(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天奇 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许丽平 宣传部部长

赖宏图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

成 员:杨邦勇 办公室主任

何 仕 学生工作部(处)长

陈 瑛 校团委书记


















附件二:信息报送流程:


中干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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