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重点打击以下对象。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侵占海域、霸占渔区、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和组织出国(境)实施绑架、抢劫、滋扰等暴力威胁侨胞和损害我国形象的黑恶势力。
(12)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