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校园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发布者:hxq
关于进一步强化校园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我校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科学精准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近一段时间,相关部门在检查督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存在入校报备审批把关不严、教职工私自将通行证借给他人使用,以及违规携带校外人员随车进校、拒绝配合安保人员疫情防控检查、人为将车辆堵在校门进出通道等情况,给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为进一步强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将疫情阻挡在校门之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及时更新“两案九制”,对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重点再巩固、防控要求再落实,扎实推进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防暴发校园聚集性疫情,确保师生安全。
二、切实加强出入校园管理
1.毕业班实习学生返校管理。在外实习的毕业班学生返校进入校园,要主动配合做好查验工作,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报告,检测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2.国内学生进出校门管理。本科生、研究生按学工部制定的《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进出校园的通知》要求执行,实施出校报备查验,返校扫码身份核验、测温正常后方可进校。
3.国际学生进出校门管理。国际学生按国际交流处制订的校园疫情防控管理办法,实施出校申请审批、登记,国际学生入校时,严格身份核验、进行登记、测温后方可进校。
4.驾车进校园教职工管理。教职工须提前出示车辆通行证,不得携带校外人员随车进校,驾车教职工对同车乘员负有疫情防控管理责任。教职工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校。
5.其他进校园教职工管理。步行或使用其它交通工具进入校园的教职工,须出示相关身份证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校。
6.服务保障人员进校管理。长期在校从事后勤和其他服务保障的工作人员,进校时须出示报备系统的个人电子身份证(或管理单位盖章的工作证件),经健康码核验、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入校。
7.驻校协作人员进校管理。对于如新技术研究院、海洋研究院等驻校协作单位人员或其他合作单位人员,驾车进校时须主动提前出示临时车辆通行证,不得携带无关人员随车进校,驾车人员对同车乘员负有疫情防控管理责任。经健康码核验、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校。
以上通知事项,请各部门、各单位及时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员工,确保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