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高等院校学生户口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届我校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
1.户口迁往福建省外的毕业生(含回原籍、省外就业单位、省外人才市场、升学等),必须先明确接收单位可以落户后,认真填写《福建工程学院2023届毕业生户籍迁移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
2.户口迁往福建省内其他地方的毕业生(含省内就业单位、人才市场等),不办理《户口迁移证》。毕业生需填写《花名册》,毕业时到保卫部领取本人户口单页、户主页,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协议书等到就业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网迁落户。
二、户口在原籍地的毕业生
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如需将户口迁往就业单位所在地(就业单位设有集体户),经就业单位同意,由学生本人凭《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等,回原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后,到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辅导员要按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花名册》填报信息需由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所在学院审核盖章,统一交保卫部报公安机关审批办理。如有留级生、转专业、离校待考、退学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毕业的,需在备注栏中注明。
2.公安机关办理好《户口迁移证》后,由保卫部通知辅导员领取并发给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前往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有效期一个月)。
3.请各学院于5月25日前将《2023届福建工程学院毕业班户口迁移花名册》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70845754@qq.com,纸质版盖章后送一份保卫部。联系人:陈梦莉老师,电话:22863121。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2023届毕业生户籍迁移花名册.xls
2.户籍在学校的毕业生名单(参考,请从2023届毕业班工作交流QQ群下载)
福建工程院保卫部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