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23年8月起,申请校内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必须为申请人本人名下或直系亲属名下,且需提供交管部门颁发的非机动车行驶证作为唯一合法来源依据(发票不再作为合法来源依据),以及学生证或校园卡进行申请。
具体流程如下:
1、到校保卫部网站下载《福建理工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使用申请表》模版。
2、按要求填写好基本信息后,交由辅导员并盖学院公章。
3、将《福建理工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使用申请表》、《非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交校保卫部门审核。
4、由保卫部审核无误后领取校园电动车车牌。
福建理工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使用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