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
发布时间:2024-12-12
发布者:hxq
教师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流程(零门槛)
一、适用对象
(一)外省市户口迁入福州。
(二)福州市辖的六县(市)、长乐区户口迁入五城区。
二、办理流程
(一)六县(市)、长乐区户口迁入五城区的,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当场办结。
(二)福建省内外地市户口迁入福州的,申请人向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或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当场出具《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两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持《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三)福建省外户口迁入福州的,申请人向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当场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向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三、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1.落户申请和材料真实性声明书(现场填写);
2.迁移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合法稳定就业凭证(任职文件或聘用合同,加盖公章;社保缴费凭证)
4.单位职工近亲属随迁的,另需提供与户口迁入职工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5.迁入人及其配偶在五城区或同一县(市、长乐区)范围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声明书(现场填写);
6.单位同意落户声明书、集体户户主复印件(学校提供)。
1.学校晋安区(鳝溪校区)集体户落户
办理地址:晋安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在福州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晋安区化工路与潭桥路相接处的东二环泰禾广场SOHO C5#写字楼2层,泰禾金尊府东门旁),咨询电话:0591-83657981。(办理前先咨询确认)
远洋派出所地址:晋安区远洋路466号(水上公园旁),咨询电话:0591-83928505。陈警官(15980513680)
2.学校大学城上街高新区(旗山校区)集体户落户
办理地址:上街(高新区)公安分局户籍窗口、荷塘派出所户籍窗口,均在福州高新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高新大道6-15旁),咨询电话:上街分局(林警官13705082010),荷塘所(窗口22192270)。
3. 学校保卫部户籍窗口电话22863121
新生(本科生、研究生)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流程
根据福州市公安局榕公综(2017)267号文件有关规定,新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往福建理工大学学生集体户。相关资料递交等待保卫部具体通知。
现将户口落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外生源: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办《户口迁移证》。
迁移证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69号。(三个校区相同)。
(2)省内生源:根据新出台的有关政策,省内生源的新生,欲将户口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的,学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户主地址页、本人页)等复印件各1份)。
办理户口迁移时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信息是否清晰,如需备注只能用铅笔;
(2)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籍贯和出生地填写到县级以下;
(3)核对迁移证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地、籍贯、年龄、身份证号码”等栏是否有误;
(4)核对迁移证上是否盖有完整的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5)迁移证作为居民迁移户口的证明,不准涂改。
学校保卫部电话:0591-2286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