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文件
闽工院保卫〔2019〕3号
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福建工程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工程学院
2019年1月31日
福建工程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教安〔2019〕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要求,立足我校实际,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摸清校园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校园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我校加快推动建设国内高水平示范性应用型大学、全力推进办学水平办学层次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副书记詹松青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何仕、韦建刚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武装保卫部(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产学研办公室、团委、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体育教研部等主要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党委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武装保卫部(处),牵头负责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任务
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实训中心)、食堂、机房、礼堂(报告厅、演播厅)、体育场馆(所)、图书馆、实验用品仓库、配电室、在建工程等校舍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防溺水、校车运行、道路交通、消防、食品、用电线路、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校舍建筑、在建工程、防汛防灾、组织大型活动、学生校外实习和校园周边治安等安全检查,做到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重大隐患100%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重要节日、重大会议、关键时段不发生学校安全事故。
四、任务分工
1.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排查。重点排查安全制度是否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是否到位。(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2.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宿舍园区安保人员值班巡查及安保设施、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宿舍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有否被封堵、锁闭或占用,宿舍是否存在违规用电、用火情况等。(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处)、后勤管理处、各二级学院)
3.实验室(实训中心)、实验用品仓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各类实验室、实训中心、科研实验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摸排是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规范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隐患整改是否实行挂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是否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实验室用电、消防安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各二级学院)
4.食品及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学校水源水质是否安全,食堂卫生是否良好,食堂食材来源是否正规,储备食材是否过期、腐变、异常,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人员培训、刀具管理等各项管理措施是否落实;食堂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是否到位;食堂用电、用气和消防安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密切关注传染病疫情,排查相关防控工作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处)、各二级学院)
5.建筑物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办公楼、教学楼等公共楼宇安保人员值班及安保设施、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公共楼宇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有否被封堵、锁闭或占用;配电室、特种设备、给水设施、用电线路、消防供水管网及湖泊水渠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礼堂(报告厅、演播厅)、体育场馆(所)、图书馆等安全防范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体育教研部、图书馆、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文学院)
6.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校门安保人员值班及安保设施、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监控室值班及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校园围墙维护情况;校内道路交通警示标志、标识、减速带等安全设施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校园内车辆停放秩序是否规范安全有序;配合辖区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责任单位:武装保卫部(处))
7.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校园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火灾隐患是否排除;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重点排查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实验室、图书馆、报告厅等人群集中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有否被封堵、锁闭或占用。(责任单位:武装保卫部(处)、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各二级学院)
8.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是否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台账;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落实日常管理“三个严禁”。(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9.校园网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网络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计算机房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0.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校办企业生产安全与在建建筑施工项目、修缮项目施工安全情况;排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安全生产机构建立和安全监管人员配备、安全设施建设,日常管理制度的落实、库房等重点区域的防控等。(责任单位:产学研办公室、基建处、后勤管理处)
11.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是否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是否制定了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对心理危机学生、学业困难学生、家庭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对组织大型活动、学生校外实习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制定了安全工作预案。(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各二级学院)
12.防汛防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防汛防灾预案和器材是否落实;汛期、暴雨天气、台风等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五、工作步骤
我校2019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3月中旬)。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确保国家重大会议、新学期开学初等关键时段学校安全为主要目标。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加强安全稳定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对校园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检查要做到全覆盖,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风险问题。
第二阶段(3月下旬至10月上旬)。以确保重要节日、期末期初和暑期等关键时段学校安全为主要目标。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盯紧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10月中旬至12月底)。要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工作为主要目标,把握冬季和岁末年初校园安全特点和规律,突出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要在二级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适时组织“回头看”,督促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管理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细化方案,扎实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分析制约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标准和要求,扎实推进排查治理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问责,确保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将纳入今年学校综治安全稳定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对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情况信息报送,要求在每月28日前报送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表,6月20日前报送上半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12月1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联系人:何小强,电话:22863215,电子邮箱:zhk@fjut.edu.cn。
附件:2019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表
附件
2019年福建工程学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排查时间 | 存在隐患问题 | 隐患治理措施 | 治理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治理整改进展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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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9年月日
抄送:。 |
福建工程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9年2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