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教职工2021年暑假和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人:hxq  发布时间:2021-08-10   浏览次数:67


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校人事〔202135

未知


福建工程学院教职工2021年暑假和秋季开学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决策部署,认真做好2021年我校教职工暑期和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体教职工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增强疫情防控意识

1.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各单位(部门)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防控意识,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和长期性,克服松懈心态、麻痹思想,坚决杜绝一切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现象发生。

2.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岗在位,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机制,及时掌握疫情和开学动态、及时发声指导、及时采取行动,把防控措施抓实抓细抓到位。

3.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加强疫苗接种的宣传引导力度。提醒并督促符合条件的尚未进行新冠疫苗接种的教职工,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就地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教职工动态管理

1.持续贯彻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督促教职工每天下午15:00前登录健康系统填报个人动态,不得瞒报、虚报。各单位(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部门)填报情况和信息管理,做到提醒及时、督促到位。

2.坚持“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原则。各单位(部门)要做到动态精准,分类掌握每一位教职工的行程轨迹和健康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1.教职工行程和位置信息等;2.与疑似或确诊人员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直接或间接接触情况等;3.健康状态,特别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3.实时更新信息。教职工务必如实汇报个人动态,各单位(部门)须指定专人每天负责教职工信息汇总并及时报送人事处。凡出现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等现象的,将倒查追责,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4.实时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全体教职工非必要不出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各单位(部门)要实时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疫情关注地区等的信息动态。相关教职工应主动向学校、所在社区(村居)及时报备,接受所在社区的健康监测和规定措施。

三、做好开学准备

1.提前 14 天返榕。根据学校暑假工作安排,各单位(部门)应及时通知全体教职工须在开学报到前 14 天返榕,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已经返榕教职工,非必要不再离榕,严格离榕审批制度。凡跨省流动的教职工,返榕后严格落实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要求。

2.完成教职工进校信息审核工作。凡出现位置、身体状况等变化的教职工,进校须重新填写“返校教职工信息登记表”,由部门审核。

3.全面摸排返榕教职工返回地风险等级。各单位(部门)应指派专人,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官网(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全面摸排从福州市外返回教职工返回地风险等级,凡从被列入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教职工,须重点跟踪,并报人事处。

四、加强进校防控管理

1.所有从省外高风险地区或境外返回的教职工,按照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后继续实施居家医学观察7天。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的第7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方可申请进校。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2.根据上级防控相关规定,所有从中风险地区返回的教职工,严格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在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的第1天、第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方可申请进校,以上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3.所有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回的教职工,返闽后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申请进校,费用由个人承担。

4.教职工返校须提供“八闽健康码”并填写“返校教职工信息登记表”,经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学校实行相对封闭式管理,特殊情况需在“登记表”其他事项报告中备注。

5.食堂、物业、保安及建筑工地等非本校教职工的进校上班分别由后勤处、保卫处、基建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应按本校教职工的进校要求严格进行审核管理。重点人员信息及时上报人事处。

五、落实返校后常态化工作

1.教职工进入校园,须每天进行两次体温检测。上午上班由学校门卫负责体温检测;下午上班由各二级单位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教职工体温检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2.教职工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不带病上班,注意个人卫生防护,日常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要认真学习《福建工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手册》,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认真领会防护知识,提高自我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3.减少教职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合理安排办公场地,控制人流规模和密度,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在校教职员工流动。减少召开会议,确实需要组织召开的会议,应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气流动,建议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

4.保持办公场所通风换气和卫生环境整洁。各单位(部门)应提醒教职工保持办公场所通风换气,减少空调使用。同时,要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对公共区域、公共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消毒,尤其是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六、加强宣传和思想工作

1.各单位(部门)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疫情防控需全面提级,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和工作群等网络平台,多渠道、多形式教育引导教职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把最新疫情特点、防控知识、防控措施和防控要求传达到位,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不松懈不大意,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支持配合防疫工作。

2.各单位(部门)要加强人文关怀。针对德尔塔病毒传播距离短、非接触传播、传播能力强的特点,关心和爱护所属教职工,提醒教职工返程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等。对重点人群要加强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心理指导疏导。

3.各单位(部门)抓好疫情防控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加强客观辨识繁杂网络舆情的本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七、完善应急预案

各单位(部门)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根据疫情形势动态修订防控方案,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出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重点岗位必须安排人员在岗,能及时响应应急处置。

1.严格实行“人盯人”制度,如教职员工在校内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向学校办公室(22863015)和医务室(22863390)报告,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

2.教职员工在校外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体温等异常症状,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告。

3.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4.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各单位(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效能监督问责。全体教职工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凡未遵守将按照违反工作纪律处理。




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188






Copyright©2021-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福建理工大学武装部·保卫部